丽江这十年|民生保障专题新闻发布会召开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9-24

当地时间2021年5月18日,加沙地区,巴以冲突持续,加沙地带持续遭遇空袭,许多民居受到战火牵连,街道满目疮痍。以色列空袭造成的巴勒斯坦死亡人数已超过210人。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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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党的以来,丽江市委、市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市各族人民,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民生保障领域试点先行、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不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清淤点、通堵点、解难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全市基本民生保障各项事业得到了较好的发展。

  8月9日上午,“丽江这十年”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四场:民生保障专题在丽江宾馆迎宾楼一楼多媒体会议室举行,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主任段成坤,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党组成员、市人民政府专职督学李淑芳,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专员周涛,丽江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蕾,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和建南分别发布新闻并回答记者提问。

  人民健康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党的以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总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始终把人民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持续推进健康丽江建设。以来的10年,是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史上环境最优、投入最多、发展最快、质量最高、成效最好的10年,也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提升最大的10年。主要表现在:

  2020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72.58岁(2010年68岁);居民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不断养成,建成无烟党政机关430家,经常参加体育锻炼47万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由2017年11.2%增长到2021年的24.55%(全省平均水平21%)。

  截止2021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831个(较2012年增加127个),实有床位7049张(较2012年增加3065张),卫生人员10737人(较2012年增加5090人),卫生技术人员8769人(较2012年增加4888人),执业(助理)医师3055人(较2012年增加1499人),注册4130人(较2012年增加2634人)。

  共组织实施医疗卫生项目216个,总建筑面积40.58万平方米,总投资26.59亿元,市全科医生临床培养基地、市人民医院门诊楼、市妇女儿童医院、市中心血站、古城区人民医院综合楼、玉龙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永胜县中医医院、永胜县人民医院妇儿科住院楼、永胜县疾控中心、华坪县疾控中心、华坪县妇幼保健院、宁蒗县中医医院、宁蒗县疾控中心、宁蒗县人民医院综合楼等一大批卫生基础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市中医医院、市传染病医院、市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古城区人民医院住院楼、永胜县第二人民医院等一批项目正加快建设。智慧医疗急救体系基本建成,全面推广应用云南省电子健康卡,加快“丽江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

  出台了《丽江市卫生计生英才工程实施意见》《丽江市促进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发展三十一条措施》《丽江市打造人才高地十条措施》《丽江市落实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员“县管乡用”十条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文件,采取建章立制强人才、刚柔相济引人才、强基固本育人才、搭建平台用人才、科教兴医聚人才、强化服务留人才等措施,努力为全市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党的以来,全市刚性引进急需紧缺卫生专技人才1013人(其中硕士63人),柔性引进外聘专家45名,建立专家工作站15个,遴选培养丽江名医(名中医)100名,招录培养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306人。

  市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为“甲等”医院,组建市妇女儿童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3个,成立市级临床质量控制中心15个;县级综合医院“创伤中心”、“卒中中心”、“胸痛中心”达标率均为100%;5个县(区)人民医院、3个县中医医院均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并通过提质达标验收;市妇幼保健院达到标准,永胜县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标准,玉龙、华坪、宁蒗县妇幼保健院实现能力达标;建成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6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中医馆”全覆盖;建成心脑血管救治站19个,慢病管理中心50个,17个卫生院达省甲级标准、15个达国家基本标准。2021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数678万,出院人次数16.4万,较2012年分别增长38.9%和41.4%;基层诊疗量占比提高到43.37%,县域就诊率稳定在90%以上。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补助资金由2016年的人均45元提高到2021年的人均79元;传染病疫情总体平稳,发病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无甲类传染病发生;完成第四轮防艾人民战争,艾滋病防治“三个90%”“两个消除”持续巩固提升;全市孕产妇死亡率由2011年的43.52/10万下降至2021年的8.66/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由16.10‰下降至7.88‰,婴儿死亡率由12.97‰下降至5.80‰。

  深化拓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城区环境卫生问题和卫生死角,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蚊、蝇、鼠、蟑螂密度得到有效控制。2015年丽江市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城市,2017年、2021年两次顺利通过国家暗访复审,永胜、玉龙、华坪、宁蒗均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省级卫生乡(镇)、村全覆盖。

  全市因病致贫返贫4157户17132人全部如期脱贫,5个县(区)人民医院、58个乡(镇)卫生院全部达到云南省脱贫成果巩固要求,411个村卫生室全部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胸怀“国之大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2020年2月18日7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已经连续 30个月没有病例报告,疫情防控成果持续得到巩固。2年多来,我市共派出12批740人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支援湖北武汉、保山腾冲、临沧耿马、德宏瑞丽以及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为全国全省疫情防控大局作出了丽江贡献。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新时代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以健康中国战略为统领,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加快推进健康丽江建设,努力提升人民全方位、全周期健康保障能力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党的以来,丽江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作为推进丽江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先手棋,作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大部署。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办好丽江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奋斗目标,深化教育改革创新,不断推动丽江教育事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回首这十年,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加强。围绕健全机构、理顺体制,不断完善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2019年,成立市、县(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市、县(区)教育党工委调整为教体党工委,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组织机构日臻完善。围绕办学治校、固本强基,持续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理顺中小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持续规范中小学党组织设置,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民办学校党建水平稳步提升。积极稳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深入推进“云岭红烛 育人先锋”、“清廉学校”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取得新进展,风清气正的良好育人生态正逐步形成。

  回首这十年,“五育并举”的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围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统筹推进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自2019年开始,每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到在丽高校讲思政课,引领党政领导干部和校长讲思政课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围绕培根铸魂、启智润心,提升思想工作质量。配优建强学校思想工作队伍,截至目前,全市各中小学校共有专职思政课教师375人(含中职学校),兼职教师2841人。围绕综合育人、全面发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开足开好体育、美育和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教会学生1-2项运动技能、艺术技能,推动学生近视率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近视高发县(区)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劳动教育课程实现大中小学全覆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成效持续提升。

  回首这十年,各级各类教育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围绕优质均衡、城乡一体,大力构建公平普惠的基础教育体系。努力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97%,位列全省第三,较2012年增长35.78个百分点,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3.49%,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47.82%。努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04%,较2012年增长18.02个百分点,2018年全域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努力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市二中、永胜民中、华坪民中、宁蒗二中等一批标准高规模大的现代普通高中学校相继建成投入使用,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2.02%,较2012年增长27.25个百分点。推动特殊教育应入尽入、应教尽教,义务教育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围绕提质培优、校企融合,不断提升职业教育适应性。丽江职教园区项目建设接近尾声,丽江职业技术学院获得省教育厅同意筹建,有望在2023年正式挂牌成立。高等教育扩容提质。云大旅游学院成功转设为丽江文化旅游学院,丽江师专专升本工作加快推进。

  回首这十年,丽江教育发展支撑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围绕兴教强教、公平高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丽江教育现代化2035》《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丽江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二十条措施》等一系列对丽江教育改革发展影响深远的重要文件,推动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党的以来,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有效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连续保持在4%以上,全市教育经费累计投入约342.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经费累计约235.6亿元,2021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地方生产总值的比例达7.43%,是丽江历史上教育投入最多的时期。专门设置教育质量提升专项资金,并将每年额度从3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围绕尊师强师、育师惠师,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开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及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了师德承诺制度,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师德师风明显好转。同时持续加大师资培训,教师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涌现了“全国优秀党员”、“时代楷模”、“七一勋章”获得者张桂梅这个重大先进典型。

  回首这十年,教育服务民生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围绕扶贫扶智、脱贫防贫,全力构建教育脱贫攻坚和成果巩固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学生资助力度,建立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十年累计资助家庭困难学生220.85万人次、资助金额累计达21.1亿元。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惠及农村中小学生115.56万人次。对控辍保学进行系统部署,健全完善摸排-劝返-安置-稳定-巩固等制度体系,建立疑似失学辍学工作台账,逐一核实,一人一案,精准帮扶,应劝返尽劝返,实现卡户生动态清零。持续推出消除大班额有关措施,义务教育55人及以上大班额较2012年累计减少362个。围绕补齐短板、利教利民,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教育急难愁盼问题。实施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程,“城镇挤、乡村弱”问题有效缓解。认真落实“双减”政策,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和课后服务主要监测指标达到100%,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90.5%。围绕校园安全、疫情防控,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校园专职保安、视频监控系统、封闭管理、校园“护学岗”等,实现100%全达标。

  千帆一道带风轻,奋楫逐浪天地宽。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按照“从上看教育、从民生上抓教育、从规律上办教育”的要求,认真思考、深入谋划,抓实质量提升与安全保障这两个关键,力争到2025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95%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7%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3%以上,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5年以上。

  我们深刻认识到,“人民满意”、“教育强市”不是等得来、喊得来的,而是拼出来、干出来的。我们将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干字当先、苦干实干,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交出高质量的教育答卷。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市人社局向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重点发布以来人社领域民生事业发展的主要成就。

  这十年,我们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提升和优化就业规模、就业结构、就业服务质量,实现“质量、数量”双提升。

  一是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始终把就业创业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不断丰富完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先后出台《丽江市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意见》《丽江市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就业22条措施》《丽江市促进就业十四五规划》等政策文件,不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二是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人数逐年上涨,2021年达到新增1396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规模突破43万人,通过人力资源市场提供就业岗位而初步达成用工意向人数从4227人增至16434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是就业质量持续提升。紧盯经济社会发展,把技能培训作为提高劳动者能力素质,推动高质量就业的关键举措,注重“志智双扶”,大力开展“造血式”精准技能培训,实现就业技能和收入双提升。2019年以来,开展职业技能提升专项行动培训4.3万人次,2021年组织农村劳动力各类培训10.67万人次,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5666人次。目前,全市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3580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24%,全市15名工匠入选云南首席技师,97名高技能人才入选“百名丽江工匠”,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壮大。

  四是就业结构持续优化。突出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就业扶持力度,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4%以下,全面落实各项就业援助政策,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大中专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2017年以来,贫困家庭、脱贫家庭毕业生100%实现就业。持续加大创业工作力度,全市“贷免扶补”、创业担保扶持创业人(户)数从1159人(户)增至4408人(户),2020年发放创业扶贫数突破10亿元,2021年达8亿元,培育形成独具丽江特色的民生金融品牌;成功举办三届“创翼丽江”创业创新大赛,打造了8个省级创业平台,支持带动市场主体创新创业。

  始终把社会保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重要制度安排。这十年,我们按照“广覆盖、低水平、保基本”的原则,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结构提速优化、参保质量明显提升。

  一是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全面建立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率、保费征缴率、退休人员待遇按时发放率均达到100%。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妥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维护流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障权益。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基金收支运行平稳。全面落实企业职工在职死亡计发抚恤费政策。执行降低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缴费压力。

  二是社会保障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全民参保计划”顺利实施,工伤保险“同舟计划”成效显著,部署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增效”计划,开展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组建“社保服务先锋队”常态化开展“三出三进三深入”活动,推动尘肺病重点行业、新业态就业人员、项目工程领域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宣传引导村两委干部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推动社会保险精准扩面。目前,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6.68万人、7.68万人、10.83万人,比十年前分别增长了10.08万人、4.68万人、6.14万人,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从十年前改革试点到目前参保65.55万人,全市建立起了覆盖城乡各类群体的社会保险体系。

  三是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连续18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连续第7年与企业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总体水平年均增幅达4.5%。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制度建立之初的55元/月调整到了108元/月,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居民,每人每月加发5元基础养老金。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网络监管,社会保险基金检查覆盖面达到百分之百,通过增加定期存款、委托投资等方式实现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基金安全和持续能力进一步增强。

  四是社会保障服务能力逐步增强。全面落实“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推动社保经办业务与“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扎实推行社会保障卡业务,累计发放120.92万张社会保障卡。扎实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深入推进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服务窗口管理,提升人社服务质量,市人社局和华坪县社保局先后荣获全国人社系统优质服务窗口荣誉称号。“互联网+人社”加速建设,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主动探索网上经办、移动应用、人脸识别等线上服务,广大群众享受到了更加方便、快捷、高效的社保服务。

  综合运用调控协调、调解仲裁、执法监察等手段,全力防控劳动关系风险点,全面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加强企业工资指导监管,及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全面实施劳动用工备案制度,推行集体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制定《丽江市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及4个改革配套办法,深化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加强劳动监察执法,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市累计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7.98亿元,累计提取6.35亿元,账户余额1.63亿元,劳动者权益充分保障。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效能建设,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结案率和调解成功率持续提升。规范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依法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整治行业乱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不断加强。

  2012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市民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为方向,自觉运用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切实兜好基本民生底线,加快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全市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总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纲”和“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民政机关就是机关、民政工作就是工作”的思想意识,确保全市民政事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广泛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学习“张桂梅精神”“学先进、创一流”“对标一流、争先进位”“争一流、促跨越”作风效能建设等活动,用过硬的建设引领过硬的工作作风。2020年、2021年,市民政局年度综合考评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双双获评“优秀”。

  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总体目标,认真履行兜底基本民生保障职责。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完善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灾民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救助、住房救助和社会力量参与的“8+1”救助新模式。实施分类分层救助,精准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落实特殊人员因人施保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参与建立困难群众政府“救助平台”,全面推广使用“一部手机办低保”,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12-2022年救助对象932.75万人次,发放各类救助资金45.04亿元。加大社会救助力度,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和救助补助水平。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2年的月人均120元,提高到2022年的月人均700元,增长5.8倍;人均补助水平从2012年的月人均32.5元,提高到2022年月人均的403元,增长12.4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2012年的年人均693元,提高到2022年的年人均5390元,增长7.8倍;人均补助水平从2012年的月人均50元,提高到2022年的月人均343元(分三档:最高450元,最低260元),增长6.9倍。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从2017年的月人均550元,提高到2022年的月人均910元,增长0.65倍,护理补贴分六档发放,将16417名一至四级残疾人、21206户36030名脱贫人口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制度,2016年以来市、县(区)两级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1.15亿元,实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全程网办。认真做好疫情期间社会救助工作,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65万元,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资金3359.22万元、93.12万人次。加强救助管理站建设和监督管理,不断完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机制。

  打造“大爱丽江·温馨港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品牌,全面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政策暨未保法宣讲进村(居)行动、“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优化实施孤儿助医助学工程,加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关爱服务。完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建立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制,提升儿童之家服务能力,发挥好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专业社会组织的作用。

  全面完成66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任务,搭建“政府—专业社工—志愿者—社会资源—服务对象”多元互助平台,逐步探索统筹整合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积极推动乡镇(街道)社工站承接老年人定期巡访、日间照料及儿童之家运营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成功打造祥和“创享+”、“乐活”社区大学等社会工作服务品牌,提出极具民族特色的“吾木做法”,打造“慈善一日捐”慈善品牌。丽江市慈善会与丽江华坪桂梅助学会设立“丽江市慈善会桂梅助学基金”专户,规范公开募捐活动,助力弘扬张桂梅精神。成功争取在全国范围发行丽江主题的“丽美千秋”即开型彩票,巩固拓展“双色球”、“3D”游戏市场,稳步推进福彩快乐8游戏上市。全市福利彩票发行至今累计销售达33亿元,年销量最高突破4亿元,筹集公益金超2亿元,每年解决就业岗位近300个。

  强化社会组织的属性,坚持培育扶持与监管并重。创新方法手段,改革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巩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清理规范和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成果。2012年以来,在我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社会组织490家,为丽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深化村务公开、规范村干部用权、加强村级权力监督运行。

  抓好区划地名管理工作。2012年以来,丽江市严格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人口规模、资源环境、历史文化等因素,稳妥有序实施以乡镇为主的行政区划调整。2012年4月古城区龙山乡、七河乡撤乡设镇;2012年8月玉龙县拉市乡、白沙乡、鸣音乡、奉科乡,华坪县石龙坝乡撤乡设镇;2013年12月古城区金山乡分设金山、开南、文化街道;2014年7月永胜县片角乡、顺州乡、东风乡撤乡设镇;2019年2月宁蒗县永宁乡、红桥乡、战河乡撤乡设镇;2021年3月宁蒗县大兴镇撤镇设街道;2021年12月玉龙县黄山镇撤镇设街道。一系列的行政区划调整,对优化我市城镇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和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全面深入推进殡葬改革,2019年以来共拆除8000余冢活人墓,活人墓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整治“三沿六区”散埋乱葬坟墓和大墓、豪华墓2.4万余冢,全市火化率由2017年的10.4%提升至83%。先后建成丽江市和永胜县、宁蒗县、华坪县殡仪馆,玉龙县巨甸殡仪馆年内可建成投入使用。持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和补贴措施,2017年以来惠民殡葬补助1.5万余例,文明、节俭、生态殡葬新风尚逐步形成。推进“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早婚早育增量得到控制。不断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成建国以来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为下一步实现婚姻登记跨区域通办打下坚实基础。

  加大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成功申报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在国家民政部、财政部统一组织的改革试点成果验收中,丽江市被评定为“优秀”,在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会上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在全省率先开展居家养老设施适老化改造。不断提升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智慧化水平,打造“互联网+养老”的新模式。

  积极应对“11.03”白格堰塞湖泄流洪灾,争取资金3亿元完成恢复重建目标。成功创建云南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城。

  投资8200多万的市殡仪馆、投资280万的市福彩中心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投资6300多万元的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已经完成建设,投资1500万元的市物资仓库已完成建设并移交市粮食局。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谱写好中国梦丽江篇章的历史新起点上,丽江民政人将激发奋进新时代的力量,勇担兜底性基础性社会建设重任,艰苦奋斗,开拓创新,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现场办公室精神,全力推进丽江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惟有安居才能乐业,惟有安居方可安民。”千百年来,居者有其屋,就是老百姓们最朴实的愿望与追求。党的以来,我们针对住房保障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城镇棚户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提高了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农村危房改造让困难群众搬出了“忧心房”,住进了“舒心房”,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核心内容之一,也是托起困难群众“安居梦”的重要举措。

  脱贫攻坚期间,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知难而进,大胆探索,敢于担当,从严、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奋力书写了脱贫攻坚的壮丽诗篇,实现了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达到“遮风避雨、房屋主体结构基本安全和满足基本使用功能”的脱贫标准。

  党的以来,十年间我市累计实施134071户农村危房改造,8474户农房抗震改造。其中2012年至2016年,实施农村危房改造90207户,从2017年开始农危改任务全面聚焦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至2019年完成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2945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于2019年如期实现“清零”。2020年我们聚焦脱贫攻坚住房安全有保障短板问题,开展了农户住房安全大排查,排查出新增危房和住房安全需要巩固提升共1212户,同时实施了5122户农房抗震改造。2021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通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巩固拓展住房安全成果,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工作,2021年实施了191户农村危房改造和3352户农房抗震改造。2022年计划实施63户农村危房改造和2215户农房抗震改造。

  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解决了农村困难群众基本住房问题,改善了农民群众居住条件,推动了农房建设质量的整体提高,同步提升了农村人居环境,是合民心、顺、符民愿的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得到了国务院、住建部、省委省政府的肯定。

  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国家为切实解决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问题的一项惠民政策。我市自2007年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政策方针,结合我市实际需求,共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12084套,累计发放租赁补贴22566户。其中以来建设7300套,发放租赁补贴19078户,解决了6万多城镇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难题。基本实现了全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2016年度我市被列入全省三个公租房分配管理试点城市之一。古城区住房保障房档案室、玉龙县和谐家园保障房小区还被评为全省住房保障档案建设工作和公共租赁住房小区管理先进单位。

  我市自2011年实施棚户区改造以来,截至2021年底全市共累计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23577户,解决了全市近7万人的住房困难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惠民生、稳增长、促发展、去库存目标,举全市之力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尽最大努力消除改造范围内传统民居式危房,对项目区道路、地下管网、停车场、应急避难场所、绿化亮化进行全面改造。我市通过近几年来棚改项目的实施,使我市规划区内大部分简易结构房屋较多、房屋质量较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区域都得到了有效的改善和提升,使城镇中低收入居民都能住上安全舒适的房屋、城市基础设施得到全面改造、群众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极大的提高,改变了过去老城区脏乱差的面貌和基础设施落后现状,有效提升了城市形象,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也得到极大提高。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重要举措。我市于2022年6月印发了《丽江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下一步将把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十四五”期间住房建设的重点任务,多渠道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基本公共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是各级政府的重点工作,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自2019年全面启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以来,我们按照市级统筹指导、县区具体负责、街道(乡镇)社区现场协调、居民自治参与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高标准统筹谋划,层层抓好落实,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党建引领、问计于民等方向健全工作机制,探索出了共建共治新模式,同时坚持建管并重,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全市共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67个,惠及居民13425户,其中2019年改造48个小区3697户、2020年改造3个小区166户、2021年改造107个9186户、2022年改造9个小区376户。截至目前,2019年度、2020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已经全部完成;2021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已完工74个小区,完工率为69.2%,剩余33个小区预计年内全部完工;2022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全部开工,开工率达100%。已累计完成投资41134万元。

  通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一是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二是激发了群众老旧社区、小区的生机和活力。三是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号召力。加强党建引领下的基层协商,“改不改、改什么、怎么改、改后怎么管”都由居民沟通仪事平台商定,提升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感、信赖感。四是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做了有益探索。在推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精简工程审批事项,完善技术标准,明确建设用地再利用和存量设施转换用途等实践,为实施城市更新提供了宝贵经验。

  发布会上,媒体记者围绕丽江这十年市民生保障工作总体情况和成效等方面积极提问,相关领导依次进行了回答。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站 首尔12月10日电(记者陆睿 耿学鹏)正在韩国访问的美国副国务卿、朝鲜政策特别代表斯蒂芬·比根10日在首尔表示,美国强烈支持包括人道主义合作在内的韩朝合作,面向朝鲜的机会之窗仍然敞开。 据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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