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点帮办|淄博:二手车出故障 维权遇难题跑十多趟部门仍无解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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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报道了淄博市桓台县巩女士买到二手事故车而产生纠纷一事,从发现车辆存在问题至今,3个多月过去了,在此期间,巩女士先后十多次到桓台县商务局、桓台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投诉反映,但是问题至今仍未解决。

  4月6日,巩女士从天齐汽车博览园内一家二手车车商处购买一辆二手车,5月29日发现车辆漏油,经4S店检查发现这辆车发生过2次大事故,变速箱、发动机、安全气囊等部位都进行过维修。

  此时,巩女士才知道这是一辆事故车,觉得自己被骗,于是巩女士找到车商处理,车商并不承认是事故车,她于当天向12345市民热线进行投诉。

  此后,她多次到桓台县商务局、桓台县市场价管局等部门反映问题。“我从发现问题就是开始找这几个部门,前前后后有十多次了,他们要么说没有权限,要么就是调解,问题到现在也没解决。”

  据悉,巩女士要求主管部门对该车商进行行政处罚,并要求车商“退一赔三”,但是桓台县商务局表示无权处罚,建议其走司法程序,而桓台县市场监管局则表示,需要商务部门移交调查结果后才能处罚。

  天齐汽车博览园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事件发生后,他们一直在积极介入处理,目前已经解除了与当事二手车商的租赁合同。

  该负责人介绍,天齐汽车博览园自2015年成立二手车市场,在运营管理方面,主要负责审核二手车商户经营情况,协助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符合入驻条件的商户签署租赁合同和入住经营商户管理公约,进行日常运营和物业管理。

  记者了解到,管理公约中对二手车经营业户诚信经营作出了明确要求,商户在销售过程中,发生消费者投诉的,须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存在虚假宣传,消费欺诈,违规销售不合标准车辆、事故车、、盗抢车辆等行为,将解除租赁合同。

  该负责人表示,天齐市场将持续加强规范运营管理,优化市场环境,提供第三方检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主管单位要求,打造更加规范的二手车交易市场。

  9月1日,桓台县商务局一庞姓科长告诉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他们接到投诉后组织双方调解,先后组织了四五次,但是由于双方分歧过大,至今未达成一致。

  庞科长表示,巩女士要求商务部门对二手车商进行处罚,但是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没有相应处罚条款。并且机构改革后,商务局执法权转到综合行政执法局,商务局没有执法权。

  庞科长告诉记者,最开始接到该投诉是反映车辆变速箱漏油,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他们将该案件转到桓台县市场监管局,但是桓台县市场监管局未受理。

  记者通过桓台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桓台县商务局机构职能发现,该局国内贸易科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汽车流通行业和拍卖、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承担相关商务举报投诉工作。

  9月2日,淄博市商务局市场建设科工作人员表示,商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处理该事件,目前只能调解。消费欺诈的认定以及处罚都属于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桓台县消保科负责人告诉记者,该案件一直是桓台县商务局处理。“当时商务局把案件转过来,我们根据《消法》规定,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消费者投诉要及时调查处理。既然商务局接了这个案件,我们就没有接收。”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受理。市场监管部门只对新车的产品质量、虚假广告等方面进行处理。

  “这个案件是商务局受理的,他们要有调查结论,然后根据调查结果,办理案件移交。之前我们和商务局沟通过,他们调查,如果构成欺诈,就办理案件移交,由我们进行处罚。”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一教授表示,从依法行政角度看,各部门遵章办事,在各自权限范围内行使职权,这一点没有错,如果没有权限,就不能越位行政。

  “这个事中,虽然还没有明确证据证明车商违规,但是对政府部门来说,没有权限不代表没有义务去处理百姓诉求,老百姓既然投诉了,就应该想办法解决,一个部门没法解决,可以协调其他部门,或者请示上级部门,这才是服务百姓的应有之意。”该教授告诉记者。

  他认为,首先需要在相关规章和职责划分中,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其次要有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沟通。“总不能让老百姓自己跑来跑去,这背离了行政为民的初衷。”

  此外,淄博一名律师也认为,普通百姓很难弄清楚行政部门职责划分,如果相关部门只是强调各自职责,无形中就给百姓维权设置了障碍。“方法总比困难多,如果真想去解决,肯定能找到办法。”该律师表示。

  5月29日,巩女士向12345市民热线日,巩女士接到桓台县商务局询问电线日,巩女士到桓台县商务局询问,商务局表示不归其负责,归市场监管局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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