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教育局刚刚发布!家长关心的问题答案来了!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06-20

  为深入贯彻《安徽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实施方案〉〈安徽省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工委〔2020〕3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等精神,并结合近期教育部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具体要求,阜阳市对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行具体部署,确保2022年阜阳市普通高中招生规范有序,持续推进阜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的发展。

  《实施方案》主要3个部分,12个方面内容及1个附件。第一部分,指导思想。第二部分,工作任务。包括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强化指标到校政策导向、严格执行加分政策、做好普通高中录取、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全面统筹特殊类型等7个方面。第三部分,有关要求。包括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惩违规行为、加强宣传引导、严格防疫要求等5个方面。附件为《阜阳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没有。考试总分值和去年保持一致,满分760分,即: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20分(其中:听力测试20分),道德与法治(80分)和历史(70分)合卷共计150分,物理(70分)与化学(40分)合卷共计110分。体育与健康60分。理科实验操作考试单科分值为10分,物理和化学两科共20分。

  落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目标,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办学标准,综合考虑本地生源情况、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等因素,科学编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严格防止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

  普通高中在市级统筹下实行属地招生。地处颍州区、颍东区、颍泉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含市直)在三区范围内招生;地处临泉县、太和县、阜南县、颍上县、界首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在各自县域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实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在阜高校附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与所在地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相同。在大班额消除过程中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可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配学位资源,合理安排跨区域招生计划。

  《实施方案》明确:省示范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得低于80%,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得单独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但须达到当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若达到人数不足,则所剩指标收回)。到校指标原则上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且就读满三年以及报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指标分配向乡村初中和薄弱学校倾斜,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不跨区域分配指标,防止跨区域掐尖招生。各地指标到校生具体政策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指导下继续执行义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入学政策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农业转移人口、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政策性特殊情况,由县(市、区)教育局结合本地实际做出具体规定,报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公布实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学校和教师等应尊重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利,不得违背学生意愿填报指定志愿。考生应根据当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关标准,结合自己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兴趣爱好、学习潜质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考生填报民办学校志愿前应向学校详细咨询学费等有关事宜。升学志愿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是的。今年将严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2〕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一是《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二是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三是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四是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五是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10分投档;六是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今年与去年要求一致。严格控制规模,招生名额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5%。学校特长生招生须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束后进行。体育、艺术和小语种类型可在全市范围内招生,其他类型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

  不能。未参加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不得参加我市普通高中录取。从2020年开始,省教育厅已要求公民办普通高中只能在市域内招生。2022年,省教育厅再次强调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市区公民办普通高中不得面向县(市)招生,县(市)公民办普通高中也不得面向我市其他县(市)和市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经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面向全市范围内招生,但不得跨设区市招生。请考生及家长不要听信虚假宣传,若有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市)和市区招生,家长务必查询市教育局相关公告,以免造成无法建立学籍等不良后果。

  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也不能报考外地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外地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不能违规跨区域招收我市中考考生。

  今年与去年保持一致。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达到考试所在地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或未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通知》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执行好国家和我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招生方案的监管;全面实行网上报名录取,保障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各县(市、区)要将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和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教育督导部门要适时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一是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员要予以约谈,取消学校及个人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二是对违规招生造成恶劣影响的,是省示范高中的,提请省教育厅撤销其省示范高中称号,两年内不得恢复,其他普通高中由市教育局给予处理并报省教育厅备案。三是对违规招生的学校,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及整改情况作为核定招生计划的重要依据,追回地方有关奖补资金。四是对普通高中违规录取的考生,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五是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继续把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纳入对县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督办事项,责成所在地中小学招生委员会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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