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服务指南_上海市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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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境内来沪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根据本人意愿,可到就近任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当场取得《居住登记凭证》。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可以依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2017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办;行动不便的老年人(65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办。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核对居住登记申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并提供《居住登记凭证》。

  居住登记满半年,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原件、《居住登记凭证》可以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还应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等证明材料。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核对《上海市居住证》申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的,采集申请人的人像信息,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登记,并出具《上海市居住证 受理回执》。

  2. 申请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符合办理条件的,门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制证,申领人可在接到通知后出具《上海市居住证 受理回执》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领证。

  1.《上海市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持证人应当在《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原件、《上海市居住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现居住地址与《上海市居住证》卡面居住地址不一致的,应提交相应的居住证明。

  2. 持证人逾期未签注的,《上海市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上海市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逾期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在逾期60日后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上海作为特大型城市,城市建设飞速发展,为了每一位市民的安居乐业,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实有人口服务和管理若干规定》(2017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9号),规定本市实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制度”。

  本市建有一支专职实有人口信息采集队伍——上海市社区综合协管队。社区综合协管队员采用上门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人口信息采集,社区综合协管员应当佩戴统一制发的社区综合协管队员工作证件,希望您依法配合他们的工作,并如实提供本人的身份信息和居住信息。

  出租居住房屋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不得按照床位出租。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居住房屋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应当查验承租人及同住人身份证件,并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的种类和号码。

  租赁期间,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定期查看承租人使用房屋情况,发现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等有关部门。

  不按照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由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居住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门报告的,由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沪府规(2019)11号】,本市户籍人员中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人户分离人员(即户口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前往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者通过本市“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办理居住登记。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居住登记,并提供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委托书。本市户籍未成年人的居住登记,由其监护人负责申请办理,并提供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根据《上海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办法》【沪府规(2019)11号】,有关部门在工作中发现并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抄告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由该公安派出所要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注销居住登记信息:

  房屋出租人应当督促、配合本市户籍人户分离的承租人办理居住登记。对不办理居住登记的,房屋出租人应当及时向门或社区综合协管队伍报告。

  自2018年7月2日起,境内来沪人员可以携带相关材料到就近任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 居住证新办、签注、信息变更、补办、挂失、解挂等业务,以及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登记信息变更。

  居住登记、居住证新办也可以通过登陆“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在“业务办理——上海户政——居住证办理”模块进行申办, 相关办理进度可登陆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

  网上办理居住登记后,工作人员会在2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确认。符合条件的, 会通过“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予以反馈。如需打印《居住登记凭证》,可通过手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打印。

  材料不全或上传图像不清晰未能通过审核的,经补拍相关材料后最多只能重复申请两次。经三次网上申请仍未通过,可以到就近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自2018年7月起,无论是在受理网点还是在“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微信公众号申办居住证,均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邮政专递服务。中国邮政工作人员会根据申请人的预留电话先行联系,确认送证上门的具体时间。快递费人民币15元, 由中国邮政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收取。

本站 编者按: 艰难方显勇毅,磨砺始得玉成。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在新冠疫情的冲击下,各行各业一度停工停产,一季度经济萎缩6.8%。然而也是在这一年,在强有力的疫情防控措施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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