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03-06

  学前教育是指学前公共教育,一般指教养机构根据一定的培养目标和幼儿身心特点,对入学前的幼儿进行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教育。这一时期是指从出生到6岁这一年龄阶段,因此学前教育也常被称为幼儿教育或早期教育。

  学前教育是指学前公共教育,一般指教养机构根据一定的培养目标和幼儿身心特点,对入学前的幼儿进行的有意识有计划的教育。这一时期是指从出生到6岁这一年龄阶段,因此学前教育也常被称为幼儿教育或早期教育。

  学前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具有教育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1997年,教育部印发的《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中进一步提出:它既为幼儿入小学做准备,也为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奠定基础,发展幼儿教育事业是关系到人口素质的提高和民族未来兴衰的大问题。

  学前教育也是一项社会公共事业,具有福利性和公益性。学前教育具有很强的服务性和福利性。如果把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这四级教育按公共性划分,学前教育应是各级教育中公共性最强、社会受益面最广的一项社会公共事业,这是国际共识。1997年,教育部发布的《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见》中特别提出:幼儿教育既是教育事业,又具有福利性和公益性的特点。1996年,在正式推行的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和2003年十部委《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都明确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举办幼儿园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1989年9月11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发布《幼儿园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条例》提出: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1996年1月26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明确规定了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主要职责和岗位要求。园长任职资格方面,《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规定: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园长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含职业学校幼教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有五年以上幼儿教育工作经历,并具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获得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1996年3月9日,国家教委发布《幼儿园工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自1996年6月1日起施行。《规程》共有总则,幼儿园和编班,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幼儿园的教育,幼儿园的园舍、设备,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幼儿园的经费,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幼儿园的管理和附则等十章61条规定。《规程》指出,幼儿园是对3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是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基础阶段。

  2001年7月,教育部颁发了《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纲要》)。《指导纲要》提出:幼儿园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城乡各类幼儿园都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的发展打好基础。幼儿园的教育内容是全面的、启蒙性的,可以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五个领域,也可作其他不同的划分。

  2003年1月27日,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等联合发布《关于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007年9月20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其中指出,要对现有民办学前教育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严格审批程序,明确监管责任;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校车的安全管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2010年11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分别是: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多种途径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多种渠道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坚持科学保教,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0年11月3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由此不难看出,国家对学前教育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大。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城镇小区要按照国家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从2010年开始,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

  合理确定生师比,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其工资、职称评聘和社会保障等权益。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办好幼儿师范院校和专业,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力度。3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在5年内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一轮全员培训。

  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给予资助,发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经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学前教育和学前双语教育。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

  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加强幼儿园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安全责任制度,形成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坚决查处乱收费。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和督促检查,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在科学测算入园需求和供需缺口基础上,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经费,有效缓解入园难问题。要加大对学前教育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把学前教育和家庭教育紧密结合,营造全社会关心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

  网络教育产业链的成员包括教育资源提供商、网络课件开发商、网络教育服务运营商、宽带接入商、课件制作工具提供商、平台系统提供商、基础支撑平台运营商、销售渠道商、终端设备生产商等等。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下:

  改革开放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城乡发展不平衡,师资队伍不健全,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比较突出。目前,我国学前教育行业发展状况主要显现为:

  如北京市、广东省等地,幼儿入公园要走关系、递条子、贡赞助费;而收费便宜的民办园教学质量难以恭维,教学质量高、口碑好的民办园收费又高,部分国际幼儿园收费高达1万元/年,市民直呼:上幼儿园比上大学都贵。由此反映出:我国公办幼儿园的数量远不能满足大众需求;政府学前教育投入不足,民办机构的规范和扶持不够。

  目前已有不少学前教育机构抓住市场机遇脱颖而出,如东方爱婴、天才宝贝、红黄蓝、红缨学前教育等。2007年,天才宝贝学前教育机构获得德同资本、华威集团、逸飞集团等千万美元风险投资,重点发展3-6岁儿童的学前教育服务。经过短短几年的发展,天才宝贝已在上海、杭州、广州、北京、大连、济南、沈阳等城市拥有30多家直营中心,成为为数不多的全国性早期教育服务品牌企业。

  学前教育目前仍然难以摆脱其他产业早期发展的瓶颈特征,表现为优秀师资和培育人才的短缺和不稳定,使得学前教育整体教育水准处于中下游,很难获得大幅度提升。目前学前教育方面获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有育婴师和幼教师等。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2005年6月份正式推出育婴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分为育婴员、育婴师和高级育婴师三个级别。

  目前获得该认证的人员全国已有2000余人,按我国平均每年8万左右的新生儿统计,仅育婴师就存在30万左右的缺口。

  至2010年全国幼儿园共有15.04万所,比十五末增加了20.9%。2011年,我国共有幼儿园16.64万所,比上年增加1.6万所。2012年我国共有幼儿园18.13万所,比上年增加1.49万所。

  行业财务指标、经济指标、效益指标等更多内容详见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3-2017年中国学前教育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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