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想要放火烧家自杀!火被灭后,他被判了3年刑!起因在于母亲的责骂……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0-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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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男子想要放火烧家自杀!火被灭后,他被判了3年刑!起因在于母亲的责骂……探深一点老师今天随你怎么弄

好端端地把自己的家给烧了,最后还被判了刑。这是怎么一回事?

过激男子打算

烧毁自家房屋欲轻生

张某,现年38岁,多年前便与父母分开独立生活居住。今年1月,因家庭琐事,张某母亲责骂张某后,用钢管打伤了张某右手掌。越想越憋屈的张某回到自己家中后,打算烧毁自家屋轻生。

张某将自己卧室里的一张小木桌、一床被子拿到院子内连同院子里废弃的一张小桌子用打火机点燃。之后又用打火机点燃自家院内猪圈中的玉米壳致使一间猪圈起火。

母亲在地里看到猪圈起火后报警并组织人员灭火,因扑灭及时,未造成严重后果。在其他人灭火时,张某未参与扑火,并用烟头点自己卧室内的床单,欲烧床上的物品。幸好民警及时到达现场,制止了张某的过激行为。

法院判决

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4月9日,大姚县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认为张某在与家人发生矛盾时,采取放火烧毁自己财物的方式发泄不满,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了放火罪。鉴于该案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张某在审理中能真诚悔罪,对其可以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据此,大姚法院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张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法官说法

烧毁自己财物,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合法权益。很多人看完会有疑问:烧自家的东西还犯法?

当然!!!

行为人烧毁自己的财物本身并不违法,从法律上讲,任何人对属于自己的财产都有处分权,包括将其毁坏,例如可以将其焚烧。但前提是,处置方式和处置过程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合法权益。

由于放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人的人身安全和重大公私财物的安全,所以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会构成放火罪。

也就是说,不管放火人烧的是自己的东西还是他人的东西,只要危害到公共安全,就触犯了放火罪!

本案中的张某住所地是房屋紧密相连的村落,如果张某点燃的火没有被及时扑灭,势必会蔓延到隔壁,乃至整个村子。他的行为已经危害到公共安全,是违法行为。

来 源:大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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