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概念和特征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2-10-02

  目前,理论界和实业界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概念还没有明确界定,但相关提法却有不少,如联合国的“全球创新中心”、美国《有线》杂志的“全球高技术中心”和我国杜德斌教授的“国际产业研发中心”等.其中,联合国在《全球人类发展报告(2001年)》中公布了美国硅谷、法国巴黎、英国伦敦、印度班加罗尔等46个“全球创新中心”,他们都具备较强综合经济实力、丰富的科教资源、集聚的高新技术产业、影响力大的企业群体、较广泛的对外经济联系、开放性和包容性的创新文化氛围等特征;美国《有线》杂志则提出“全球高技术中心”的概念,把“高校培养技能工人或开发新技术的能力、稳定的跨国公司、人才创业的积极性、活跃的风险投资”作为构成全球技术创新中心的必要条件;我国杜德斌教授认为“国际产业研发中心”应集聚众多跨国公司全球性和区域性的研发机构,是世界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创新源地.这些概念和描述对我们定义“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在综合考虑这些概念的基础上,文章认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应定义为:拥有丰富的科教资源和雄厚的产业基础,自主创新能力世界领先,主导产业国际竞争优势明显,能引领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产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和模式,是全球重大原创性技术成果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策源地和全球产业科技创新高端人才、高成长性企业和高附加值产业的重要聚合区.

  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应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特征:一是拥有世界一流水平的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对本区域和周边地区持续输出高水平的科技成果、人才,研发创新和技术转移活动十分活跃;二是产业具有强劲的国际竞争力,区域内的主导产业呈现集聚化、高端化发展特征,相关核心技术群处于世界领先水平,能引领全球产业发展的方向;三是集聚一批在全球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主要产品和运营模式成为行业标杆;四是形成崇尚创新、创业致富的鲜明价值导向,企业家精神和创客文化氛围浓厚,全球科技创新领袖不断涌现.

  2015年,江苏省委在关于“十三五”发展规划建议中,首次提出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而在2014年,北京、上海先后作出了建设全球“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从内涵的区别来看,“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的落脚点在产业,即生产制造,更多地强调产业创新要素的集聚,更加注重依靠科技创新提升区域产业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而“科技创新中心”的落脚点在科技,即科学技术,更多地强调基础研究水平和源头创新能力的提升,更加注重在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科学研究领域率先突破.从提法的共性来看,两者同属全球创新网络的重要节点,无论是江苏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还是北京、上海的“科技创新中心”,其最终的目标均是成为全球创新网络中的重要节点,占据领跑地位,发挥引领和辐射功能;两者都把科技创新作为发展核心,将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作为建设的战略基点,依靠科技创新推动区域发展走向国际,进而在全球化竞争中形成影响力.从区域的差异来看,江苏产业优势明显,是我国制造业大省,工业经济规模总量自2010年以来一直稳居全国第一,规模是北京的10倍、上海的4.4倍;江苏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占GDP比重达42%,分别比北京和上海高22.4和10.4个百分点,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生物技术和新医药、新材料等行业领域具有全球领跑和并跑优势;高新技术企业10830家,高于北京,约为上海的2倍;企业创新能力全国领先,企业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常年保持全国第一,全省研发经费80%来自企业,而北京为40%、上海为63%.可以说,江苏建设“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符合江苏的现实基础和产业需求.而相对于江苏的产业优势,北京和上海的科技原创能力更加突出:全国50%以上的部属高校和科研院所、48%两院院士和31%国家重点实验室都在北京;全国1/3世界500强企业研发中心、1/4跨国企业研发中心落户于上海,部属科研机构数量仅次于北京;截至2015年,北京、上海国际论文10年累计被引用篇数分别是江苏的2.07倍、1.18倍,近10年累计被引用次数分别为江苏的2.43倍、1.4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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